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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明星偷税漏税罪魁祸首是大牌明星天价片酬

时间:2018-10-24

?(原标题:【解局】“冰冰凉”背后的影视行业乱象)

3日上午,舆论热议数月的范冰冰“阴阳合同”案有了最终结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等地税务机关的调查核实情况,范冰冰在某电影摄制过程中,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此外,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税务机关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作出相应的追缴和处罚决定,各项补缴税款、罚款数额加起来,已超8亿元人民币。 如今,范爷逃税幕落,而热点事件背后的行业乱象也愈发无藏身之处。 偷漏税之余,当下的影视行业内,市场“失灵”,天价片酬、投机操控不断。如何依附有效市场调节机制再现“良性循环”?这其中的一系列问题根源,也很值得聊一聊。
天价片酬 首先,岛叔想谈谈明星偷税漏税的罪魁祸首——大牌明星天价片酬。 正是由于涉及到天价片酬所带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不同形式、样貌的“阴阳合同”才轮番出现。当前影视行业内部,明星揽入腰包的片酬动辄“千万级”,影视明星实际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之巨大已经不言而喻。 并且,在不规范的行业环境下,除了“阴阳合同”之外,很多千奇百怪的规避税务监管的手段也因天价收入渐次生成。比如扎堆在霍尔果斯等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城市注册公司,要求相关制作、发行公司分摊税费,明星自己通过参股以投资方的身份获取变相收益。嗯,只有你想不到的。 而“天价”到底若何? 拿岛上最近热追的《如懿传》来说,俘获众多粉丝之余,该剧两名主演片酬收入共计1.5亿元。据轰动一时的《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单》,中国收入最高的10位明星的合计年收入已超过22亿元人民币,100位名人一年的总收入更是高达70多亿。
的确,影视明星的片酬达到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成本预算的三分之二以上,已是我国影视行业的家常便饭。 以电视剧、网络剧为例,很多电视台及视频网站,迫于收视率和点击率的压力,根本不重视剧本、制作和观众群定位,只关注是否有大牌影视明星压阵。而“大牌们”也开始直接影响电视台、视频网站的实际收购价格。 这一切“天价”乱象所折射出的,恰恰是我国文化娱乐工业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畸形发展,所导致的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
范冰冰在微博发出的致歉信 产能过剩 怎么个产能过剩? 以电视剧为例,2004年,我国在电视剧领域推出了“4+X”的播出模式,即一部电视剧可以在4家卫视和X家地面频道同时播出,多家电视台可通过捆绑式购买热门电视剧来分摊成本。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国电视剧市场正式拉开了自由竞争周期的序幕,并在2007年达到三个“第一”的高点——电视剧的生产数量世界第一、播出数量世界第一、观众数量世界第一。到2012年,该年度内全国电视剧制作机构生产出的、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剧目共计17703集,达到了所谓“中国电视剧的高产顶点”。 而在那之后,产能过剩的矛盾就开始不断释放,电视剧的产量也持续性回落。 拿近年的数据来对照,根据《2018年中国电视产业报告》,2017年国产电视剧生产总量只有13475集(请注意,2004年全年电视剧产量尚且为12265集)——几乎是跌回了我国影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最初的起点。
与产量大幅下滑同步,产能过剩、粗制滥造、制片成本不断攀升等现象必然形成巨大的行业泡沫,潜藏于整个影视行业之中。面对全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广电总局在2015年终结了“4+X”模式,转而实行“一剧两星、一晚两集”的政策,然而“加减乘除”的简单逻辑在持续十年的狂放增长面前,显然是杯水车薪。 况且,产能过剩的局面并未止步于电视剧领域,在我国文化产业的其他领域内,其也同样存在。 比如网剧,尽管最近两年,岛友们熟悉的《余罪》《法医秦明》《河神》《白夜追凶》《无罪之证》等“拳头产品”,在相当程度上提升了网剧的质量,在口碑上也逐渐获得主流网生代观众的认同,但从行业整体数据上看,却远不如它们的高曝光率那样光鲜。 2017年,网络剧也结束了2010年以来的暴涨趋势,产量从前一年的349部缩减至295部,同比下跌15.5%。可见网剧也如其“死对头”电视剧一样,深深受制于“影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这一特定环境。 情形有多严重?就岛叔能拿到的猛料,中国整个电视行业的广告市场规模已停滞在千亿左右规模,从2014年开始增速就基本为负;而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会员付费这两项主要收入即使叠加,也很难保证排在前六名的任意一家网站实现盈利。 总之就是,从广电系统到视频网站的实际收入能力、再到播放平台的实际播放能力,都根本不足以支撑我国目前“存在着巨大泡沫和谎言”的影视行业的现实生态。
相关网剧剧照 行业造假 明星天价片酬加之扭曲的行业现状,势必会大幅挤压拍摄、制作等本应是更重要环节的资金投入比例。 与此同时,由于票房、收视率、点击率等直接影响着从电视台、视频网站到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的广告招商等种种利润收益,天价片酬所带来的“压力传导”,几乎无法避免地会引向票房、收视率、点击率的——全面造假。而以此为代表的金融投机问题,也是岛叔不可不论的第三重行业乱象。 比如在电影领域,造假这一“皇帝的新衣”之余,问题就还有着更为极致的体现。 在前些年不断高涨的票房神话下,“票房冠军”的门槛在几年间就由三五亿暴涨到数十亿级别,这种甜蜜愿景自然受到了资本市场的热捧。但凡一部影片取得了票房佳绩,相关投资方便可以在股票市场等金融领域大快朵颐。 可以说,中国电影的发展,丝毫没有挣脱出经济的宏观大环境。原有能源、房地产和资本市场上的“热钱”,在近几年迅速涌入到影视行业等文化产业的诸多领域;而中国电影也在最近几年来,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金融杠杆。 总之,电影在很大程度上沦为“金融衍生品”,这在当下已是不争的事实。 从前期筹备、拍摄,到后期制作、宣发,一部影片在面世的全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资金,都可以被打造成标准化的理财或信托产品进行融资,包括饱受非议的P2P模式。 这么说吧,在过去,电影只有在影院放映才能收回成本;如今,在极端的情况下,一部影片可能尚未面世,就已经提前收回了成本。很厉害了是不? 讽刺的是,我国目前的电影行业本身还远远没有跟上和适应文化产业“普遍性金融化”的节奏。 和电视剧、网络剧的情况类似,电影版权和衍生品等领域还极不规范,更别提由专业法律保护的、健全的投融资资金监管和退出机制了,毕竟,全产业链的有效权益保障还根本无从谈起呢。 如此这般脱节、错位的行业格局,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当前文化产业被过度金融投机所撬动的一个缩影。
对于我国影视行业而言,“阴阳”合同、天价片酬、产能过剩、金融投机等层出不穷的行业乱象已经充分说明,正常的市场调节机制在这一行业内已经失灵。市场并不万能,纯粹意义的市场经济也有其无法根治的弊端。 岛叔想说的是,只有下大气力整合、调节新世纪以来这20年间所累积的行业利益格局,针对当前愈发突出的产能过剩问题进行有效的供给侧改革,通过强制性的制度性规范以捋顺纠缠的行业脉络,才有可能真正根除偷税漏税、天价片酬、造假投机等种种行业陈疾。让文化娱乐工业的各生产要素的价格和价值相匹配,使影视行业回归到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 愿今后的“冰冰们”不再凉凉。
(来源: 侠客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