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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分子获千万赔偿金 七成民众反对

时间:2017-7-14
web-0715   特约记者 方 瑜   他是恐怖分子?還是被政府漠視的受虐者? Omar Khadr获千万赔偿金 加拿大即將多了一名千萬富翁—卡德爾〈Omar Khadr〉。 30歲的他,早在15歲就因涉嫌殺死美軍Christopher Speer而被囚禁關塔那摩灣監獄,即將獲聯邦政府賠償1,050萬元及公開道歉;消息一出引起爭議,多數民意並不支持聯邦政府向一名恐怖分子做出如此高昂的賠償金;遭卡達爾殺死的Christopher Speer之遺孀正循法律途徑阻止卡達爾獲得賠償。 卡德爾生於多倫多,父親是阿蓋德組織〈al-Qaeda〉成員,與拉登關係匪淺,兩個家族都曾互相參與對方家族的婚禮。阿富汗戰爭期間,卡達爾被父親帶到阿富汗學習製造炸彈對抗美軍。2002年7月一次交戰,年僅15歲的卡德爾涉嫌炸死美軍Christopher Speer,自己亦被炸彈碎片揷盲一目、左肩與胸口位置留有拳頭大傷口,但即使身受重傷且不過是童兵,卡德爾仍被送到古巴關塔那摩灣的美軍基地監獄,跟惡貫滿盈的恐怖分子一起關押,成為監獄當時最年輕、亦是最後一名西方囚犯。 關押8年,2010年卡德爾在美軍軍事委員會聆訊上承認謀殺、企圖謀殺、串謀及為恐怖及間諜活動提供支援物料等控罪,被判監禁多8年,但其後他控訴其實是遭加拿大與美國情報人員聯手施虐,以剝奪睡眠及獨立囚禁等虐囚方式盤問才認罪。同年,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聯邦政府未有履行保護國民和少年犯責任,侵犯了卡德爾人權。 服刑兩年後,卡德爾2012年得以送返加拿大繼續服刑,並在2015年5月獲有條件釋放,現居於阿省。就着獄中遭受的不人道對待,卡德爾早年向聯邦政府索償2,000萬元,如今終於有回音,除了金錢賠償,杜魯多政府還準備向卡德爾正式致歉。 杜魯多政府的做法一改前朝保守黨政府立場,回應了人權組織多年訴求,卻同時惹來反彈,加拿大納稅人協會發起網上聯署質疑不應以公帑補償重犯;Christopher Speer遺孀及另一名在當年交戰中受傷的美軍,對加拿大政府的賠償申請緊急禁令,希望暫時凍結卡達爾資產的訴訟申請,但剛剛被安省法院拒絕了。 千万赔偿 七成民众反对 Angus Reid民意調查顯示,高達71%的受訪者不認同杜魯多政府的賠償決定。自由黨支持者中,高達61%表示政府做錯了;新民主黨中,這一比例為64%;反對最強烈的是保守黨選民,高達91%認為此舉大錯特錯,僅9%認為杜魯多政府沒做錯。其中,69%保守黨選民認為,政府不僅不該道歉,而且一分錢也不該給。 加拿大國民普遍認定卡達爾屬於恐怖分子,儘管都相信他在關塔那摩監獄遭到虐待,但似乎沒有顯示太多同情心。2008年7月 Ipsos-Reid民調曾顯示,60%受訪者認為卡達爾應繼續關押在美國關塔那摩軍事監獄和接受審判,僅40%認為應將其引渡回國審判。2009年1月Nanos Research民調顯示,45%受訪者認為卡達爾不値得同情,政府旣不應該道歉,也不應該賠錢。2015年5月,Forum Research在卡達爾從阿省監獄保釋後不久的一分民調顯示,34%受訪者認為卡達爾不値得同情,僅20%持同情態度。 此次Angus Reid最新民調還顯示,64%的受訪者認為卡達爾具有潛在激進威脅,這比2年前的民調,55%的比率還要多。 聯邦保守黨對杜魯多政府的賠償道歉決定嚴厲抨擊,也獲得多數民意認可。 保守黨黨領謝爾〈Andrew Scheer〉批評,杜魯多讓一個恐怖分子成了千萬富翁。前保守黨內閣部長康尼(Jason Kenney)發推文說「天啦!恐怖分子安裝埋伏簡單爆炸裝置(IED)炸死97名加拿大士兵,認了罪,居然被政府賠款1千萬!他還說,像卡達爾這樣的恐怖分子,應該獃在監獄裡償還其罪行,而不是跑出來詐取納稅人的錢。」聯邦保守黨外交事務評論員 Peter Kent 說:「未成年人也可以自願參與戰爭,更何況有錄像顯示,卡達爾非常積極地製造炸彈。」保守黨還在網上發起了抗議行動,並要求卡德爾把賠償金送給死亡和受傷的兩名美國士兵以及家屬。 總理杜魯多強調,他明白公眾的心情,但綜合評估過未來可能繼續引發的法律訴訟,政府的贏面微乎其微;而延宕之後的法律成本加上最後的賠償金額,恐怕將高達4000萬元。 卡達爾律師一直堅稱,卡達爾是被與拉登有短暫交往的父親Ahmed Said Khadr迫使加入恐怖組織。Ahmed本人在2003年和基地高級成員一起被巴基斯坦軍方直昇機炸死。卡達爾2015年被釋放後,曾向受害人家屬道了歉,還說他也排斥暴力聖戰組織,希望能上學從事醫療工作,洗心革面過上新生活。 也有一些民間組織與獨立人士為杜魯多政府的決定按讚。 加拿大前聯合國維和部隊指揮官Romeo Dallaire表示,讓我們記住,卡德爾只是個孩子,一個孩子就是一個孩子。關注“兒童兵”權益的機構表示,我們終於意識到了錯誤。 律師李溢表示,無論你我對1,050萬的賠償金認同否,但從大的角度看,這代表加拿大國民可以相信,我們的人權憲章是實實在在保護國民的、其精神價値是恆久不變的,不是在任政府的心血來潮可以定奪的;而政府踐踏公民權利時,要付出的是非常高昂的。況且這次裁決也不是杜魯多政府神來一筆地自由興政,是因為連續三次官司後的法院判決,政府必須要尊重人權、尊重法律,這種法治社會的根本,也是加拿大人引以為傲的地方。 加拿大最高法院支持卡達爾的控訴,相信當年才15歲的他,是個未成年的娃娃兵,但是卻被關在關塔納摩監獄,被剝奪睡眠,而且得不到加拿大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加拿大最高法院稱,聯邦政府不僅違反了國際法,而且違法了加拿大人權憲章。 法界解释为何政府要赔偿 Eugene Meehan是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前執行法務官,現為渥太華最高倡導法律組織〈Supreme Advocacy LLP〉的律師之一,專攻最高法院事務。Meehan參考2010年溫哥華vs.沃德的判例來說明Khadr案件。2002年當時是律師的Alan Cameron Ward,參加一個前總理克里田到場的慶祝活動,當時有人蓄意將一個甜派砸向克里田總理,有人誤指砸派者就是Alan Cameron Ward,於是Ward當下遭溫哥華警方逮捕,因為Ward當下抗議,所以警方將Ward羈押後立即脫光他衣服搜查,還扣留Ward的汽車進一步搜索,經過大半天的折騰,最後警方沒有任何可疑發現,釋放了Ward。Ward一狀吿上法院,認為警方的行動侵害了他在人權憲章中被保護的權利,要求賠償。官司一路上打,最後法院裁定因當事人遭不公平待遇,執法機關違反了憲章權利,是需要賠償當事人損失的。這個「損害賠償可以因違反憲章權利而被授予」的精神由此確立。 渥太華最高倡導法律組織曾協助卡達爾,為訴訟提供技術和程序性諮詢。Eugene Meehan說,最高法院在全體一致的決定中表示:Omar Khadr卡達爾先生的憲法權利“人身自由和安全”受到侵犯。法院還指出,政府需要採取“適當的補救辦法”,但該怎麼做才好?法院的態度是:“讓政府斟酌後採取措施以做出最佳反應”。法院判決書中也確實提到:“通過加拿大官員的行為......可以看到加拿大違反國際人權義務。Eugene Meehan認為,因為有法院認定該案已違反人權憲章,再基於2010年Ward的判例,可以相信,政府眞的別無選擇。(下轉A3版) 眞正的問題是,卡達爾應該獲得多少賠償金?計算損害賠償金不是一項精確的科學,特別是在涉及政府違規或失職的情況。又因為卡達爾不是普通的犯罪者,他涉及的是恐怖活動,讓一切顯得敏感。 過去看到政府對受刑人做出賠償的案例,都是因為所謂的冤獄,與所謂違反人權憲章不一樣。例如最近的判例是Ivan Henry一案,他於80年代因涉嫌多項連續性侵襲擊案被逮補,爾後遭定罪並監禁將近27年,後來被發現其時他是被冤枉的,釋放後的Ivan Henry控訴卑詩省府與溫哥華警方等單位,2016年獲得加拿大最高法院支持之後,Ivan Henry獲得了800萬元的賠償。 同樣,David Milgaard也因被錯誤地認定殺害了一名沙省女孩而遭監禁22年, 雖然Milgaard多次要求政府重新檢驗案件,卻從來沒有被接受。最後警方於1997年找到眞正兇手後才放了Milgaard。2003年沙省政府賠償1000萬元給Milgarrd。 卑詩男子Steven Truscot也因誤認為性侵殺手遭受10年冤獄,最後獲得650萬元的賠償。 一個高昂的賠償金額,除了是給受冤獄者一個身心補償外,也是對政府體系的一種懲罰,希望有此嚇阻效果,不讓下一次冤獄再發生。對於政府來說,訂出賠償數字有一定的精算考量,會算一算如果沒能達成和解,又再度走上官司一途,未來好幾年內的行政法律體系進一步損失的代價是多少?這恐怕就是最後卡達爾獲得1050萬元數字的背後意義。 Howard Anglin曾於2013年5月至2015年10月前任前總理哈珀的法律事務與政策的高級顧問。他引用前總理穆朗尼的名言,Anglin也對總理杜魯多說,「先生,你是有選擇權的。"You had an option, sir."」 卡達爾一開始於2004年對加國政府提出訴訟時所要求的賠償金是10萬元。在接下來的10年中,因為聯邦政府態度強硬所以卡達爾的訴訟書也多次修改,要求的損害賠償金不斷增加,直到2014年已經索賠2000萬元。 最後一版的訴訟書是最重要的,指稱加拿大與美國共謀違反卡德爾的權利。Anglin認為聯邦政府大可好好辯駁證明,絕對沒有與美國共設陰謀一事,所謂的虐待是發生在美國人手中,而不是加拿大人。 卡達爾聲稱加拿大政府未能將他帶回加拿大的指控也相當複雜,Anglin認為聯邦政府應該舉證充分理由,讓法庭聽取和決定這些說法,因為這不僅是涉及卡達爾一案,有可能會影響加拿大如何處理未來的領事案件。如果卡達爾可以因為聲稱聯邦政府沒有及時遣返他或保護他而得到賠償,那麼未來如何影響到在沙特阿拉伯、北韓或中國被監禁的加拿大人呢?太多加拿大人遭到外國扣押,法院如何衡量政府該扮演的角色呢?如何在被扣押的加拿大人權利與政府外交保護行使權上的充分清晰認定呢? 保守黨政府曾賠償Maher Arar 保守黨執政時也發生過相似事件。2007年哈珀政府因最高法院判決,向Maher Arar賠償一千萬,時任的總理哈珀也親自向他道歉。 Arar擁有敘利亞和加拿大雙重國籍,2002年,他與家人在從突尼斯探親回來的路上,過境美國紐約時被誤當作恐怖分子,審訊關押,不讓見律師。後來,他被引渡到敘利亞,並再次受到關押和虐待。敘利亞政府拘禁他10個月後,發現根本套不了甚麼情報,把他釋放。 37歲的Arar本是無線技術顧問,獲釋回國後,不但身心受挫,還被標籤成恐怖分子,令他無法找到工作,他遂入稟法院控吿遭加拿大和美國政府迫害。 美國法庭駁回他的訴訟,指當局引渡他到敘利亞受審,是基於國家安全,不過加拿大當局則經過兩年公開聆訊調查後,裁定他跟恐怖分子無關,發現是因皇家騎警誤將他標籤為“伊斯蘭原敎旨主義者”,並將這些誤導與不確實的情報轉交給美國當局,導致他入境美國時被拘捕。 Arar 後來用這筆千萬賠償金設立了一個基金會,幫助與他有相似境遇的人。 當時哈珀政府賠償Arar並沒有引發什麼爭議,為何這次的卡達爾一案就如此遭民意反彈? 但兩個案例的確不能類比,因為Arar被誤認為恐怖分子的起源乃因皇家騎警之錯,才導致後來Arar受到關押虐待等不公平的事。而卡達爾確與恐怖組織有關連,也的確炸死炸傷了美國軍人。他在關塔那摩監獄的不幸,肇事者是美國,如果卡達爾眞要索償,恐怕眞正的債主應是美國政府吧? 時事評論員趙錦榮說,從阿富汗戰場到關塔那摩,卡達爾最後被引渡回國,聯邦政府的角色相當被動,沒有什麼主導權。雖然法院已判聯邦政府要為卡達爾的權利受損負責,但未說賠償金額,杜魯多政府卻很快入繳械投降般,即刻決定道歉賠償1,050萬元。試想,若眞要賠償,難道參與恐怖活動的卡達爾應該與遭不白之冤的Arar獲得同等的賠償金嗎? 或許論法理,政府躱不過賠償這一關,但從道德角度看,恐怕眞的很難說服普遍國民。旣然Arar用自己的賠償金設立基金會幫助他人,至少卡達爾也該把賠償金用以補償受害的美軍當事人與家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