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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沈小雨案属随机杀人!妈妈: 孩子, 别和陌生人说话!

时间:2017-7-28
特别记者 ? 方 瑜   shentifff-web copy “小雨”飄墜,令人傷心,也讓少年安全問題拉警報… 沈姓女童遇害公園處處危機? ?????? 這兩天傍晚,本拿比中央公園騎著自行車的警察巡邏人數變多了,倒是公園內散步的人少了。 7月26日下午,警方公布沈姓女童不幸死亡案,是一宗隨機事件。目前只知道被同學稱為“小雨”的Marrisa Shen沈姓女童大約在上周三的傍晚六點左右離開家,之後家人報警失蹤,警方則在深夜1點左右在中央公園內發現她的屍體。 警方至今沒有鎖定任何嫌犯,代表這個隨機襲擊謀殺的兇手,還在任何一個公園或社區內遊蕩。 年僅13歲的年紀就此殞落,這對Marrisa的父母來說何其悲痛?對其他為人父母也造成極大衝擊。 趙先生家就住在中央公園附近,一雙就讀國小的兒女時常到公園內玩耍,他說,過去雖然不覺得中央公園很危險,但總會看見一些搭建帳篷、疑似流浪漢者在樹叢內紮營,如今發現這宗悲劇,雖不能就此劍指他們,但市政府當局的確應該勒令流浪漢在公園內露宿紮營,否則難免成為治安死角。 王女士說,現在天黑得晚,所以她習慣在晚飯後到中央公園散步,不敢相信竟然有個兇手就在公園內,她說以後不會獨自到公園了,除了希望警方加強巡邏外,也希望公眾場所能多裝置攝像頭,就可以掌握更多破案線索。 這不是第一宗公園內的隨機襲擊案。
  1. 2009年4月3日,前溫哥華市議員Peter Ladner的親妹妹Wendy Ladner-Beaudry,在溫哥華太平洋精神公園跑步時,遭到不明人士襲擊身亡。警方多年來積極追查此案,Peter Ladner與家人們多次呼籲公共協尋提供線索,並提供3萬元賞金,但至今卻毫無進展。
  2. 2016年11月16日,一位82歲男性於凌晨大約2時,在溫哥華史丹利公園的一處停車場遇襲重傷。
  3. 2017 年2月1日,61歲的LubomirLuboKunik則在史丹利公園的海堤旁被歹徒用刀襲擊,導致他傷重不治。
這些都是隨機襲擊案,雖然可能沒有關聯,但卻都在被認為是美麗安詳的公園內發生的。史丹利公園的兩宗襲擊案發生在深夜,但Wendy Ladner-Beaudry的悲劇發生在清晨天已亮時,Marrisa更是在夏季傍晚六點,天色還非常明淨時外出的。但一天24小時,總有很多可疑人士〈shady characters〉在公園內遊蕩,住在本拿比多年的時事評論員郭一平說,有了捷運天車後,帶來了更多流動人口,讓危機升高。他說日前在中央公園附近的星巴克咖啡館的廁所內,竟發現有針筒,當時正要如廁的他,還被一個貌似有毒癮者的女性猛敲門要他讓出廁所。郭一平說:「顯然治安問題早已在中央公園附近發酵了。」 幾歲可以獨自在家或外出? 小雨已經13歲,對不少家庭來說,她是合乎獨自在家或外出行動的年紀,但還是發生了不幸事件。這恐怕也是許多父母總會有的疑問:究竟幾歲的孩子可以獨自在家或外出行動? 加拿大僅有緬省與新布瑞克省有明文規定,年滿12歲以上的孩子才可以獨自在家或外出,而魁省法例則定明不可將7歲以下兒童獨自留在車內。卑詩省並沒有法令規定幾歲才可以讓孩子自主行動,不過2015年卑詩省有一個法院判例,當時一名單親母親讓8歲的兒子在放學後的3點至5點期間獨自在家,她只讓另一名4歲兒子在托兒中心。社工知悉後對該母親表示,不可以將10歲以下的孩子獨留在家中,不過母親拒絕接受,最後事件鬧上法院,該母親強調自己8歲兒子已經足夠成熟可以在家,但卑詩最高法院選擇站在社工的意見,認為10歲以下的孩子獨留在家是不安全的,可能讓自身曝露在多重風險中,包括意外中毒或是火警等。 該判案成立後,卑詩兒童和家庭發展廳曾明言,本省沒有最低歲數的條例,但省兒童廳一般建議以12歲為指引,並強調父母必須要考慮到自己孩子的成熟程度。 加拿大安全議會主席Lewis Smith表示,10歲可以是一個嘗試讓孩子獨自在家的年紀,但有太多因素必須考量,例如孩子的性格脾氣、是否願意遵守規矩、是否成熟到能面對一些突發情況等。對於陌生人突來的電話或是按門鈴,孩子該如何應對?一旦有火警,該如何處理?加拿大安全議會有定期提供相關課程給孩子與父母,讓親子可以同受訓練。此外,加拿大兒童保護中心的網站也有很多教導孩子獨自面對危險的小貼士,網址: www.kidsintheknow.cawww.protectchildren.ca。 曾擔任皇家騎警警察,後來創辦了兒童安全教育機構Kidproof International的Samantha Wilson表示,千萬不要用一個數字就涵蓋安全問題,她說不少父母會讓10歲以上的孩子獨自在家,但是每個孩子都不一樣,10歲、12歲、14歲,能代表什麼呢?她強調,父母必須要謹記,卑詩省對成年人的法定年齡是訂在19歲,也就是只要是在19歲以下,父母是有負起監護看管的絕對責任。 還記得2014年當時17歲的素里亞裔少女Serena Vermeersch遇害身亡嗎?她最後一次被人見到,是在晚上8點多左右搭巴士回家,警方相信她遇害時正沿鐵軌走回數個屋段之遙的住所,這是她常走的回家道路,應是回家途中遇到殺手,警方後來在66th Ave, 14600號路段接近鐵路軌處發現她的屍體,也證實是一宗隨機犯案。 所以,無法用年紀來證實幾歲就是安全的,因為危機處處在,重要的及早讓孩子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如何面對可能發生的危險。 獨留孩子前要做的功課
  1. 與孩子談一談,他們對獨留在家的感覺如何?他們心裡準備好了嗎?如果孩子不願意,父母不應該強求。
  2. 一開始,可以試著讓孩子獨自在家幾分鐘的時間,之後與孩子討論他的感覺或想法如何?
  3. 試著模擬一些情境,讓孩子知道獨處時該如何面對一些緊急情況。例如萬一有人按門鈴或打電話進來,不要讓其知道是自己一個人獨處,就算對方聲稱是父母的朋友或是要來查瓦斯水表之類的,也不要開門。
  4. 必須要做好居家安全檢查,確保門窗都有鎖好,要讓孩子知道哪裡有安全急救包?哪裡放置了滅火器?
  5. 提醒孩子不要使用一些有風險的物品,例如家中爐火不要任意開啟,不要使用游泳池或是蹦床等。
  6. 要讓孩子知道萬一出事,附近最快可以求助的成人是誰?在哪裡?通常都是可以信賴的鄰居,當然事前必須要介紹孩子認識這些可以幫助他的人。
  7. 父母任一方的電話要保持暢通,萬一孩子出事情要聯繫,父母任一方必須能緊急回到家中處理。
  8. 教導孩子關於網路安全問題。
兒童心理學家Catherine Horvath特別提醒父母,因為孩子在家裡,難免愛用電子產品,看手機電腦網路等,所以平時就要監管並指導孩子使用正確安全地使用電子產品,要掌握孩子們常使用的網站活動、社交媒體等,不斷提醒孩子們網路安全的重要性,因為網路很容易很暴露自己的隱私,會讓孩子結識一些偽善的匿名者,更易讓孩子成為被霸凌的目標。 教導孩子如何自我保護
  1. 最好不要單獨行動。
無論是10歲或是16歲,走路時最好與親朋好友一起。尤其不要行經空無一人的街道或是公園等。
  1. 走路要在光亮處,充滿信心的行走。
假若懷疑有人跟踪,改變行走方向或是跑到對面街,若仍然有人跟隨,走入路旁商店、餐廳、或是有亮燈的房子。
  1. 千萬不要上陌生人的車,如果一輛車朝你身邊緩緩行駛,甚至車內人企圖與你搭訕或是想強拉你上車,記得要即刻朝車輛行進的相反方向逃走。
  2. 不要與陌生人攀談或獨處、保持安全距離。
雖然陌生人不是最危險的,綁架事件通常發生在陌生者身上的機率也比熟識者低,但就怕萬一。所以要讓孩子知道,不需要與陌生人攀談,萬一雙方對話超過10秒,就必須要提高警覺,況且與陌生人交談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至少有兩個手臂以上的距離。更要避免與陌生人獨自搭乘同一個電梯,密閉的空間會拉高風險度。
  1. 隨時眼觀四方、耳聽八方。
提醒孩子在公眾場所要時刻保持警覺,例如走路時不要戴著耳機聽音樂,更不應該邊走邊看手機打簡訊,很容易對周遭環境失去警覺。筆者在捷運站時看到不少年輕孩子就站在鐵軌旁低頭猛看手機,根本無視他人存在,萬一有不肖人士推一把,當下就會跌入鐵軌內。
  1. 不要害怕高聲喊叫求取幫助。
如遭陌生人抓住,一定要大喊:“我不認識這個人!他不是我的爸爸媽媽!”用盡一切方法引起旁人注意,不要感到尷尬惶恐。如有可能,記得撥打911求助。
  1. 設置安全暗號。
還是常見有壞人會對孩子說:「我是你爸媽的朋友,他們要我來幫忙接你。」等騙術,因此家庭成員間應該設立安全暗號,直接詢問對方:「請說出我們的家庭暗號。」密碼要是他人猜測不到的。12歲的Sarah Lin就表示,有一次她在校門口前碰上一個怪叔叔謊稱自己是父母朋友,幸好親子間有安全密碼,怪叔叔知難而退,而她也即刻通報校方此事。
  1. 小心Name Tag曝露孩子的姓名隱私。
有些家長會把孩子的物品,例如書包、筆記本、飯盒、水杯等都寫上名字,雖然這可以防止物品遺失,但也讓陌生人能洞悉孩子的名字,令他們容易與孩子攀談、進一步獲得信任感。所以儘量不要在明顯的物品上寫上孩子的全名,更不要把家中電話等訊息都曝露在公眾看得到的地方。
  1. 隨時掌握孩子動態。
當孩子愈大,他們社交圈愈多,所以家長必須知悉孩子平時的交友情況,當他們去圖書館、電影院等場所,一定要知道有哪些同伴隨行,要知道孩子同學們與他們父母的聯繫方法。有時高中生會有義工活動,如遇較晚的活動後才回家,不妨讓孩子在路途中隨時保持電話上線,讓彼此都安心。
  1. 運用GPS定位與緊急呼救的設備。
很多手機Apps都有GPS定位,可以幫助你了解孩子的準確位置。也可以購買配有衛星定位或是緊急呼叫功能的手表、手環等,好讓孩子遇到緊急危險時,可以用最快的方式求救,父母也可以追蹤到孩子的行蹤。 青少年安全教育宣導機構Boost Child and Youth Advocacy Centre的研究總監Pearl Rimer表示,有許多父母會陷入一個盲點,就是僅泛泛地告訴孩子們“陌生人是危險的”,但其實重點不是陌生人,而是要時刻提防自我安全。因為陌生人的定義很難界定,例如你去便利商店或是飲料店買東西,可能碰見某收銀員好幾次,孩子可能會覺得他不是陌生人,因為過去碰面都會微笑寒暄,但事實上我們根本不知道對方的底細。所以我們要教導孩子,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也不可缺。 回顧加拿大關注少兒安全教育的歷史,具指標性的事件乃屬發生在1986年7月25日的Alison Parrott死亡事件。當年僅11歲、住在多倫多的Alison擅長跑步,小有知名度的她即將在8月參與美國的短跑大賽,她的名字電話很容易在黃頁中查到。7月25日獨自在家的她,接到一個自稱是攝影師的男子打電話說要拍攝她與其他運動員的照片,Alison獲得媽媽同意後前往市內的體育館,幾個小時後卻被發現遭人性侵殺害。她的母親Lesley Parrott雖然悲痛自責,但之後勇敢面對女兒死亡,並發起了“保持警覺、以策安全〈Stay Alert… Stay Safe〉”的宣導活動,呼籲政府、社區與家庭都要重視少兒安全,提醒孩子隨時保持警覺、注意安全。 難免遺憾,30個年頭過去了,教育宣導工作沒有停止,但依然有悲劇發生。身為家長的我們斷不可能成為24小時的直升機父母,也要在保護孩子安全與尊重孩子自由之間拿捏尺度,所以一定要及早教導孩子自我保護工作,讓風險降低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