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公安的网站上发布的一份文件在海外华人中引发轩然大波。
这份文件名为“关于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中称,2018年5月1日开始,上海将实行户口管理新政策。
引起海外华人关注的是其中第四十六条: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同时,对于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公安派出所告知后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可依职权注销其户口。
所以,对于加拿大华人来说,以前只要求入籍后注销中国户口,现在只要你居住在国外,无论入籍还是移民,都要被强制注销户口了?!
新政一出,有许多华人开始担心,上海这是在为全国范围推广试水?甚至有人忿忿不平,认为这是要对仍然保留中国国籍的公民“踢人”,“斩草除根”?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不科学。
“定居不加入外国籍也要注销户口?什么鬼。”
“定居国外,不代表加入外国籍。国籍未变,户籍也应存在啊。”
“不科学啊,你出国定居,还是中国国籍的话,他怎么敢注销户口呢?”
------我是真相的分隔线------
居住在多伦多的小张(化名)表示,这个规定其实一直都有,而且不光是上海,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她于2006年拿到PR身份,登陆多伦多,2008年又回广州居住一年多。2009年在国内续中国护照的时候,工作人员发现她护照上盖有登陆加拿大的章,于是询问她是否已经移居国外,并且要求她去注销户口。
工作人员向她科普:户口的全称是常住人口登记簿,不在某个地区常住,户口就是要注销的,这和国籍是两个概念。如果选择移居国外,无论入籍与否,都要去劳动局调取人事档案,去社保局销户,并且去公安局注销户口。”
对于中国籍公民来说,如果又从海外回国定居超过一年,那么拿着护照上出入境的证明去申请恢复原籍,是可以无条件恢复的。
因为小张当时已回国一年多,因此得以保留户口。她说:“很多华人都不知道这个规定,但户籍管理制度一直都是这么写的。”“我拿哪里的PR,他们管不着,从哪里下的户口就从哪里上,出示护照,证明入境超过一年未出境就可以恢复。”
另一位网友也表示,“这是现行法规,没什么可抱怨的,关键看是否要修改国籍法。”
在中国现行的政策下,以下四种情况需要注销户口:
1. 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2. 应征入伍或是被军事院校录取具有军籍的;
3.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或者自行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
4. 出国定居或是加入外国籍的。
所以说,最近疯传的“出国定居一律需要注销户口”的规定,其实一直都有,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
不过大家也不必太过担心。户籍和国籍是两个概念,户籍表明的是某个人在某个地区长期生活的合法性,如果不在某地常住,在现行制度下户籍确实是要取消的。
但是随着近来城乡交流的日益广泛,户籍的作用越来越被淡化,相关户口迁移的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完善中,更不存在所谓“踢人”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