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中下旬,温哥华市议会投票通过征收物业估价1%作为房屋空置税 (Empty Homes Tax)的政策。以此手段打击炒房行为,抑制房价,并缓解租房市场压力。
空置税的通过让温哥华成为加拿大第一个征收该类型课税的城市,根据市议会的解释,空置税主要适用于那些没有登记为“自住房”(Primary Residence)的住宅,而且一年内空置6个月及以上。若住宅物业不是业主的主要住宅,而且一年内有超过6个月的时间因未出租而空置,市府将以该物业2017年物业估值的1%征收空置税。此后每年均以业主最新物业估值,按1%收税。
4000业主未申报空置税
温哥华空置税新法规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说7月1日起,2017年前6个月过去房屋还空置的业主一律要被征税啦!
本来2018年2月2日是业主自己申报2017财政年度的财产是否空置的截止日期,但温哥华市政府周四(2月22日)表示,目前还有4,000个单位尚未就空屋税作出申报,所以又将截止日期延长至3月5日,确保业主有足够时间申报。
大约98%的温哥华业主已按时完成申报,数量达182,000户。当局呼吁余下约4,000个业主,尽快办理。
温市业主可以登入官方网页vancouver.ca/eht-declare进行网上申报,或前往市政厅亲自申报。
集中在这片富人区
温哥华市府2月22号公布的未申报空置屋的热点图
温哥华市府于本周四发布了一份热图,显示了目前温哥华市尚未申报房屋空置情况的房屋分布情况。根据该地图发现,未申报房屋空置情况的房屋分布有一定规律。
大多集中在公寓价格最贵的富裕社区耶鲁镇,其次就是高豪港(Coal Harbour )以及西端(West End)地区。
在这三个公寓密集的社区,没有进行申报的屋主需要支付占其房产估值1%的空置税。
未申报将罚款
如业主没有在3月5日前完成申报,市府将会视物业为空置并征收房屋空置税,该税会以2017年物业估价的1%计算,另外还需要缴纳250加元罚款。
而空置房屋的集中区域:耶鲁镇,Coal Harbour和West End房价都很高,基本都在百万加元以上,意味着收取1%的税款额在1万加元以上;而且该税必须在2018年4月16日前缴交,否则将加征5%的罚款。
另外,市府会以风险分析和随机抽样形式向业主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假如发现有人作虚假申报,将会被罚款最高至1万加元。
虽然温市市府及加拿大统计局(Statistics Canada)过去曾就温市空置屋状况发表报告,但这次透过业主申报的方法所搜集到的数据相信是最全面和准确。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温哥华市有超过2.55万间空置屋,占整体的8%。
关于空置税 这些你要知道
征税对象:
1.非主要住所的房产 ( Not-Principal Residences)
2.一年中出租时间不到6个月的房产
按照规定,征税对象一直强调的是非主要住所的房产,也就说房屋空置税将不适用于居民主要居所的物业。也就说你自住房子是一直空着不住或者每年住不满6个月都没关系,只要是申报了主要自住的房屋并且被政府批准通过的,都不会受到征税规定的影响!
主要居住房定义
定义:居民通常居住的地点。居民在该处生活及进行日常活动,例如缴付账单及收取邮件,而且通常在政府记录(例如入息税、省医疗保健计划、驾驶执照及汽车登记)中用作住址的房屋。
所有业主都必须每年申报该物业是业主、长期租户或许可人士(例如家庭成员)的主要居所,情况就如在省政府的业主自住补助计划 (Provincial Home Owner Grant) 中作出的声明。
然后,市府会透过自行申报、审核及投诉处理过程,辨认是不是空置的房屋。
另外提醒:空置的住宅用地也需要缴纳空置税!
以下8类情况可以免掉空置税
1、虽非主要居所,但由于工作目的在该处理房产居住了6个月以上的;
2、业主或租客正在接受医疗或修复性护理;
3、登记业主死亡,未完成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进程,待定过程中的;
4、房产所有权在上一年发生了变化,本年度内业主发生变更,例如房屋在当年卖出或买进;
5、正在进行大规模重建或翻新的房屋,前提是要有政府的相关许可证;
6、受物业管理法规的限制而不能出租的房屋;
7、收到法院禁止入住令的房屋;
8、非住房物业,受土地大小、形状、停车限制无法建房的非居住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