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加拿大投资超过亿元人民币的中国商人倪日涛。十几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怀揣共促发展,互利双赢的美好愿景开始了与加拿大卑诗省鲁伯特王子市(City of Prince Rubert)政府的投资合作。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我与该市的投资协议签订之日,即是我陷入投资噩梦的开始之时。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来自异国他乡的普通投资人在强大的政府公权力面前显得是那样的渺小与无奈,我投资1000多万美元的资产遭居心叵测的合作方——鲁伯特王子市政府算计而血本无归。不仅让我在该市的初始投资打了水漂,更让我在此次投资合作的善后工作中花费了近千万加元诉讼费用。回首与该市政府投资合作期间所付出的大量资财、心血和声誉的惨重代价,我欲哭无泪,追悔莫及。 上图为鲁伯特王子市 我现在将事情的原委公之于众,于己是将多年来一直压抑在心中的屈辱一吐为快; 于潜在的投资者是警醒以我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于社会大众是陈述事实真相以正视听,并渴望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一 2004年,我在温哥华旅游获悉斯基那浆厂破产资产拍卖的信息时,正值我拥有的中竹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需要大量制浆设备投入。因此,2005年4月,我出资429万加元从美纳斯拍卖行购买了位于鲁珀特王子市沃森岛上已破产多年的斯基那浆厂的固定资产(设备),计划选择部分可用设备拆运回国内安装使用。此时,鲁伯特王子市政府和沃森岛原住民的代表在与我洽商中得知我在中国国内投资的制浆企业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制浆企业集团后,以免税25年的税收优惠政策为诱饵,极力游说我购买斯基那浆厂设备和土地原地重新启动生产,并承诺保证原地重启生产所需的制浆纤维原料(林木)的供应。我轻信了他们的诺言,按鲁伯特王子市政府的要求,更改了原仅购买设备的计划,决定加大投资,原地重启生产,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尽一份绵薄之力。 2005年9月我与鲁伯特王子市政府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政府给予免税25年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自此我满怀信心的投入到将该纸浆厂原地重启生产的前期准备工作中。为了完善生产线功能配匹早日开工,我又追加投资500多万加元,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手中购买了浆厂在沃森岛的土地、部分林权和生产性移动设备(即剩下未拍卖的全部资产),并雇用了十几位当地员工保养设备和维护厂区治安(直至2008年被鲁伯特王子市政府抢夺土地时强行辞退)。 斯基那浆厂位于上图中部 《投资合作协议》签署后,工厂重启之路异常艰难并处处布满了陷阱和无法逾越的障碍:一是市政府在谈判中隐瞒了浆厂破产后,生产经营要素早已被分割得支离破碎出售予不同的买家,资源根本无法整合的事实。其中锯木厂已被意大利投资商购买,市政府明明知道工厂的原料供应存在问题却还信誓旦旦的做出了保证供应的承诺,意大利投资商也趁机提高近十倍的价格(相较其购买入价)要将锯木厂转卖给我。斯基那浆厂最大的林地由沃森岛原住民购买,由于出价条件过于苛刻,主要原材料供给合同迟迟不能签署,导致制浆的主要纤维材料无法落实,原地启动生产则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是造成项目进程迟滞的主因。但政府在此过程中却袖手旁观,无所作为; 二是大批流失的技术工人回聘、设备功能检修与恢复、生产线重新布局设计需要时间; 三是按照中国政府的法律,对外投资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少则两三年多则三四年是很正常的。由于上述客观因素的制约,重启生产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市政府也心知肚明。当项目进展举步维艰的时候,是我含辛茹苦带领员工砥砺前行。 纸浆厂原地重启生产项目估计约需投入资金一亿多美元,为早日实现生产线投产早见成效,在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报项目的同时,我用公司自有外汇先行支付了设备和土地的购买价款,以此表达我投资该项目的决心。 2007年,在加拿大原地启动生产的涉外投资项目获得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后,我立即奔赴加拿大与鲁伯特王子市政府通报情况,并提出只要政府信守免税25年的优惠政策的承诺,我确保原地启动生产进入倒计时,但令人遗憾的是鲁伯特王子市政府视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儿戏,出尔反尔,对我的合理要求置若罔闻。与此同时加速了其阴招的实施,一步步将我逼上绝路。 鲁伯特王子市政府为了达到鲸呑我厂区土地和设备的目的,不惜动用国家机器拿税说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其阴谋。第一是鲁伯特王子市政府背信弃义于2008年2月单方面解除《投资合作协议》,终止履行免税25年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二是曲解和滥用加国税法规则,将我应向政府缴纳的费用曲解为地税,经我僱用温哥华FMC律师事务所律师查证确认应缴纳的是费而不是税;第三是虚増资产价值放大税基。鲁伯特王子市政府诱导评估公司对我05年总共出资1000多万加元分别从不同卖家手里购买的破产资产(包括180万加元的土地、150万加元的林权、429万加元的设备及175万元流动性生产设备及资产购置佣金)按照整体正常运行的浆厂进行评估,将资产虛増上亿加元(当时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值为759万加元)。例如:2005年180万加元购入的土地当年评估值为3300多万加元,几个月时间内竟增值近19倍。2007年更高达7200多万加元,比初始购价增值40倍。鲁伯特王子市政府罔顾事实,竟以此严重违背国际会计准则规范且显失公允的评估值为税基课税。要求我每年缴纳数百万加元的地税,并补缴2005年至2007年的地税和罚款共计约800万加元。既然合作协议被鲁伯特王子市政府单方面撕毁,合作也就寿终正寝了,原地启动生产项目必然也不复存在,理应回到我购买的破产资产的原点,那么按照加拿大税法规定林权、设备、流动性生产设备及佣金都不属于征税范畴,仅仅只有工厂土地是征税对象而已。因此我严词拒绝了鲁伯特王子市政府的横征暴敛和无理要求,鲁伯特王子市政府罔顧法理坚持进入Tax Sales程序。不准员工进入厂区维护保养设备的同时还将公司僱用的当地员工全部辞退。就此我多次赴鲁伯特王子市拟与政府面商,但由于政府强占我全部资产的决心已下,市長拒绝与我见面。 上图为鲁伯特王子市政府 2008年9月和2009年11月,市政府将本属于我的土地进行了两次拍卖,起拍底价也就一千多万加元(仅为课税评估值的10%左右),因无人接盤而流拍,足见其评估值高得离谱。市政府在拍卖文件中还针对我设置人为的限制条款,蠻横地拒绝我参与竟拍。为讨回公道,无奈之下我在2010年初对鲁伯特王子市政府提起了关于土地和设备的相关诉讼(可查阅法院档案:Supreme Court File No.S100700,S123238,S100413)。虽然双方已对簿公堂,作为弱势的外来投资者,我仍始终尝试与鲁伯特王子市政府进行协商,寻求妥善解决的办法。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对于此案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与支持。时任驻温哥华领馆经商参赞还就此专门约见省政府林业与资源厅长就如何保护好中方投资者权益和寻找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行了商谈,随后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始重视并介入该项目的调解,聘用了第三方公司与当事者各方进行谈判并制订了一个全面的解决方案,后因环保部门从中作梗而使该方案最终流产。 鲁伯特王子市政府将我花重金购买的斯基那浆厂厂区土地和设备贱卖后仍不收手,覬覦我在島上的另一块与诉讼案无关的土地。2017年5月,其为了侵吞此块土地,公然编造理由要求配合联邦政府征地。经我聘请的律师查明,联邦和市政府对该土地根本没有详细的征地利用计划和公告。对此,公司亦向BC省法院就该宗土地提起诉讼(案卷号:S100413)。 鲁伯特王子市政府的所作所为,令我反思其招商企图是明知企业根本无法原地启动生产,也不在乎是否能实现原地启动生产,仅以此诓骗我投入大量资金以缓解政府的困局,然后利用国家机器将我的投资归零令我血本无归,净身出境,可见其用心之险恶。 二 我在加拿大先后聘用了三位工作人员,其在任职期间不但不能勤勉尽责,还伺机侵呑公司资产。在利益诱惑下甘作他人鹰犬。 第一位聘任的现场管理工作人员XX女士。她利用和中国某高官的密切关系骗取了我的信任,我给予她高度授权,而她则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转移我的资产,从中谋取自己和亲属私利。XX女士背着我和公司其他高管与公司加拿大籍男员工PauI合谋,将公司150万加元购入的林地以100万加元的价格贱卖予PauI,还将公司位于鲁伯特王子市的土地贱卖给她儿子Tony。 XX女士非常惧怕其不法行径在项目启动生产时败露,故千万百计破坏项目进程。其首先将工厂仅存的用于启动生产急需的木片贱卖罄尽,然后编造谎言误导中国政府部门派出的项目考察组和授信银行,导致项目审批进程缓慢。我在BC省最高法院对XX女士的不法行径提起了民事诉讼(可查阅法院档案:Supreme Court File No.S083484)。 解除XX女士的聘用关系之后,聘用XX先生担任管理工作人员。XX先生任职期间,知悉XX女士非法侵占诸多公司资财,却依照加拿大法律仅能以经济纠纷处置而难以受到刑事处罚后,更加胆大枉为。他在没有我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多次擅自签署法律文件,放弃公司要求政府对土地价值重新评估的诉求。其还以需要缴纳税金和费用为借口诓骗国内公司汇入加拿大公司帐户300多万加元,然后将此笔款项全部私吞。并与市政府合谋将175万加元购入的流动性生产设备贱卖,给公司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我对XX先生提起了诉讼。(可查阅法院档案:Supreme Court File No.S-105582;) 被我诉讼到法院的XX女士和XX先生非常惧怕我出庭作证。因此,俩人为逃避法律制裁狼狈为奸,到处散布流言诽语,利用中国大力反腐的輿论环境,在国内媒体上杜撰一个阴谋论的故事对我造谣中伤,令我无端卷入了一起中国官员贪腐案件而协助调查。后经中国最高纪律检查机关查明,否认了我与该案的任何指控。在我协助调查期间,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我无法出境到加拿大参加法院各次开庭质询,XX女士和XX先生两人则趁机大肆诋毁我的诚信和声誉,加深了法院对我的误解,使原本毫无悬念的案情出现反转。由此,法院作出了对二人庇护性的裁决,XX女士案于2017年6月16日被驳回,XX先生案于2015年3月13日被驳回。发人深省的是,这样劣迹斑斑的两个人不但能逃避加拿大法律的制裁,还居然移民该国,堂而皇之成为加拿大的公民,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 在我配合中国有关部门调查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期间,鲁珀特王子市政府官员笼络我在加拿大后聘的第三任工作人员XXX女士,许以高额的佣金承诺(据了解鲁伯特王子市政府授权XXX女士在中国为其招商,可从中获得高额佣金回报),要求她签署和解协议,放弃对鲁珀特市政府的诉讼。XXX女士受利益驱使纠集一帮人移花接木造假,伪造(变造)我本人签署的授权书(当时我正处于隔离协助调查期间根本无法与外界联系),于2013年8月与市政府签署了一份和解协议。2014年,公司为此派员前往鲁伯特王子市政府进行洽商,并约定好与城市经理洽谈的时间地点。XXX出于私利在与城市经理密谋后该经理拒绝了与我方派出人员洽谈。 三 2015年初,我决定亲赴加拿大处理XXX女士伪造(变造)授权书与鲁珀特市政府签署的和解协议无效的问题。令人费解的是,2015年5月3日,当我持加拿大有效入境签证抵达温哥华机场时,居然被入境官员拒绝入境,将我困在机场長达几十个小时,并要求我当晚返回香港。返回中国后,在向鲁珀特王子市政府和大众澄清事实的同时,我也立即着手重新申请加拿大签证,希望能尽快再次入境加拿大处理公司事务和出庭应诉。我还亲自向加拿大驻上海领事馆及加拿大驻中国大使写信寻求帮助,加拿大驻中国大使赵朴回函表示注意到此事,建议我向加拿大邊境服务局获取信息。加拿大驻中国签证处仍然拒绝了我的签证,而XX女士案和XX先生案相继被法庭以我没有积极参加庭审为由驳回。试想签证处拒我于千里之外不准入境,我怎么能参与庭审,何等荒谬的驳回理由?这不正是XX女士和XX先生精心策划,处心积虑所期待的结果吗?这使深陷局中局的我百思不得其解。接着,鲁伯特王子市政府既不征询我的意见,也不通知我本人,置我的利益于不顧情况下,单方面加速资产的处置和出售,将我的土地和机器设备贱卖完后还被告知欠其200多万加元的政府债务,使我的损失进一步扩大。鲁伯特王子市政府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迫不及待以无效的和解协议在2015年8月申请了仲裁,再以仲裁结果强迫、要挟我咽下这枚苦果。我于2015年10月在加拿大媒体上登报声明该和解协议无效。 四 事已至此,我深感无奈,相信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这也不是加拿大政府和BC省政府所希望看到的结果。从我陷入鲁伯特王子市政府的招商迷局开始,至矛盾升级而对簿公堂,我不敢肯定其招商动机从开始就是一个骗局,但至少是鲁伯特王子市政府主管官员们不能客观公正对待外来投资者,见利忘义,缺乏诚信而导致的结果。 我相信,政府讲信用、重承诺并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吸引外来投资的基础,对双方所在国都将是有益的。如果我在加拿大投资的不幸遭遇最终得不到公平、公正、合理解决,定会导致今后潜在的投资者望而却步。作为加拿大中资企业协会的会员,我也呼吁中资企业协会乃至中国政府给予那些在境外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中国投资者更多的关注与支持,为他们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他们在国外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那些走出去的投资者时刻感到来自强大祖国的关怀而充满归属感。 倪日涛 2018年2月 (来函照登,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