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议会预算署的研究显示,如果把目前在安大略省一些地区进行试验的给每个公民发放最低收入保障金的计划推广到加拿大全国,则联邦政府每年要拿出760亿加元。
预算署是按照个人每年可获得1万6千9百89加元、夫妇可得2万4千零27加元的最低年收入标准计算的。
由于加拿大联邦政府目前已经有对低收入民众群体的社会福利金项目,所以需要追加的资金是431亿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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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们认为全民最低收入保障金项目主要有三个好处。一是保证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开支需要;二是鼓励加拿大人工作,因为工作挣的钱不会减少其得到的最低收入金额;三是把五花八门的联邦政府社会福利项目简化为一个,而且不需要按照个人收入水平进行资格审批,所以极大的节省了项目管理方面的开支。
特鲁多的加拿大自由党联邦政府目前对这样的全国性最低收入保障金项目缺乏热情,指出自由党政府上台后推出的儿童福利金项目基本上已经在发挥最低收入保障金的作用。
(据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