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对一桩打了10年的税务官司作出裁决。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此次判决受到惩罚的不是被税局指控逃税的人,而是税局自己。后者被判要向前者赔偿170万加元的巨额精神和名誉损失。
主审此案的法官罗伯特?彭尼特(Robert Punnett)在70页的判决书中,猛烈抨击了加拿大税务局,说他们以高压和错误证据恶意指控温哥华一对夫妇有逃税行为。
这对夫妇是移民,丈夫名叫托尼·萨马罗(Tony Samaroos),妻子名叫海伦。他们在纳奈莫岛上经营一家餐厅、一家夜总会和一家汽车旅馆。
2008年,加拿大税局指控他们的餐馆MGM在2004和2005年间偷税漏税,向法院起诉他们犯有21项偷税漏税罪。
税局之所以怀疑萨马罗有偷税漏税嫌疑是因为在审计时发现,萨马罗在2006年向商业账户中存入了大笔现金。
但萨马罗解释说,他们是担心旧版的100元和50元纸币不能再流通, 就把保险箱中存了三十年的100元和50元面值钞票拿出来存进了银行。
但调查人员不接受这一解释,坚持认为这对夫妇是少报了餐馆收入。
Vancouver Sun
省法院在2011年对此案进行了19天的法庭聆讯。法官认为丈夫萨马罗是一位可信的证人,他对餐厅收入的解释合理而一致。最后裁决这对夫妇无罪。
这对夫妇随后向法院控告加拿大税务局和一名“特设”检察官涉嫌恶意起诉。
这个星期一,省高等法院法官罗伯特·庞尼特公布了他的严厉裁决。法官认为,加拿大税局需要对其高级调查员基斯·肯德尔(Keith Kendal)和其他员工在此案上的不当行为负责。
庞尼特法官在裁决中说:“税局人员在这起案件中的行为是高压和恶意的,应受谴责。尤其是肯德尔先生相信借助高压和错误证据就能给被调查者定罪,这违反了司法中的正确观念,背离了他所应有的职业操守”。
“一个政府机构恶意使用刑事司法系统追踪原告,还将不法行为继续引入刑事审判过程里。加拿大税务局寻求的是对他的怀疑对象给予更长的监禁和重大处罚,其开始的动机和执行方式都是令人震惊的,必须予以谴责”。
法官这样说主要是指加拿大税局调查员肯德尔的一系列做法。他在起诉萨马罗夫妇的文件中没有按照检察官的要求列出调查步骤,还提供“不完整和错误的信息”。法官认为他“作为证人,故意回避一些问题,不愿意承认明显应该承认的内容,好像他不是一名调查员,而是一名律师。。。他明确的意图是为刑事指控奠定基础,无罪推定对他来说似乎毫无意义。虽然他拿到证据的方式并不客观,但他有他的理论”。
还有令法官难以容忍的是税局内部那种不恰当的文化氛围。尤其是个案调查小组部门内部把案件当儿戏的态度。例如当地报纸要报道偷税漏税案件,小组负责人在电子邮件中写到:“周三会上《纳奈莫日报》的头版,我现在就迫不及待地想看法院是怎么判的了”。另一名调查员则回应说:“不会判了有罪就得上断头台吧?”这些税局的员工对有人被定罪感到莫名的兴奋,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们 还会就被告被监禁开玩笑”。
至于他们的行为给萨马罗夫妇造成的伤害, 法官认为“不仅经影响了原告的声誉,他们的职业生涯和家庭生活,也涉及到掩盖脱罪证据,涉及国家对个人权力的不平衡问题,侵犯了个人的基本权利,是绝对该受到指责的行为”。
萨马罗一家因为这起案件受到很大冲击,包括他们的儿子和女儿。
这对夫妇不再一起居住,男士面对这些指控,“失去了精神和力量”, 抽烟喝酒越来越严重。女方则说:“她的生活完全乱了套”。她觉得别人都在怀疑地看着她,连餐馆也不好意思去了。甚至在宣布她无罪时也感觉像崩溃了。
他们的女儿也尽量不再见人,尽量少用萨马罗的姓氏,“因为这个姓与犯罪有关”。
更令法官生气的是,加拿大税局方面和调查员肯德尔都拒绝承认错误,也不觉得有任何违反专业标准的行为。他们没有悔意, 更没有向萨马罗一家道歉。
法官最后判决加拿大税局向萨马罗夫妇赔偿170万加元, 其中包括34.8万加元的律师费用,75万加元的损害赔偿金,外加30万加元的严重损害赔偿金。
加拿大税局有30天的上诉时间,对此次的败诉还没有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