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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裔房东因这项圈错陷$5万租房纠纷 上诉后判免赔!

时间:2023-4-27
 

是笔误还是非法驱逐? 华裔房东原本被判要赔偿租客高达约 5 万元的租屋纠纷,上诉之后推翻原决定,省了一大笔钱。

《温哥华太阳报》报道,今年 2 月,卑诗住宅租赁部门命令列治文一名房东向租户支付一年的租金,即 49,200 元,当时房东对租客说租约到期不再续租,因为父亲要搬进这栋房屋内,但租客随后发现文件上出现问题,将案件告上了租赁部门,该部门判决房东败诉。

 

徐之庸 (Zhi Yong Xu,音译) 说,他反对仲裁员的决定,况且仅半小时内结束的听证会没有给他发言的机会。

徐聘请了律师提出上诉,卑诗最高法院审理后撤销原来的裁决,认为原来租赁部门“忽略了相关证据和考虑”并且“明显不合理”。最高法院说:“仲裁员未能解决真正的问题,而是将他的决定搁置在对问题的错误简化上,因为在(驱逐)通知上标记了错误的框,判给租户近 5 万元的意外之财。”

依照卑诗省规定,如果近亲(父母、子女或配偶)要搬进来,房东可以合法驱逐房客。官方驱逐通知要求房东在填表时,要在三个圆圈选项之一标注。法院说:“房东的代理人没有标注‘房东的父亲或母亲或房东的配偶’,而是错误地标注为‘房东或房东的配偶’。但房东终止租约的意图是要让他年迈的父亲搬进屋内。”

徐之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将这套公寓租给了沃姆斯利 (Janice Walmsley) 和彭曼 (Michael Penman),租期为 2 年,之后按月出租,租金为每月 4,100 元。 根据 2021 年 10 月 31 日生效的《住宅租赁法》,徐之庸于 2021 年 7 月向租户发出了“提前 2 个月通知房东使用财产终止租赁”。

租户没有对通知提出异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提前一个月搬出。

徐的父亲住在中国,预计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抵达温哥华,但他于 2021 年 9 月因胆结石发作入院。徐在请愿书中附上了 15 页医生的信件和化验结果,全部翻译成英文。由于身体状况,徐的父亲被医生建议避免乘飞机旅行,他抵达加拿大的时间也被推迟到 2022 年 2 月,那时他才搬进了这处房产。

2022 年春季,租户基于驱逐通知中显示是徐之庸或其配偶而非其父亲搬入的事实,向住宅租赁部门申请听证会,仲裁员得出结论:“房东歪曲了终止租赁的原因 ”。仲裁员写道:“我发现房东没有将房产用于规定的目的,而是让他们的父亲搬进了房产。”

他说,房东的代理人应该确认租赁终止通知书是准确的,错误只能通过重新发出通知来纠正,“在我判定之前这些并没有完成。”他又说,“代理人和房东之间的任何沟通问题都不是租户的错,房东最终要对房东代理人送达给租户的任何文件负责。”

徐之庸的上诉请愿称,仲裁员没有“讨论或承认房东将其父亲搬进房产的决定是终止租赁的正当理由”,或者考虑到“房东或房东近亲的一名成员真诚地打算入住该单元。”

请愿书称:“向租户提供赔偿完全不符合 RTA 第 51 条的立法目的,该条旨在惩罚以虚假借口驱逐租户以达到某些别有目的之房东。”

图: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