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基隆拿(Kelowna)一名女子因饲养一只稀有野生乌龟作为宠物,并将其放上网打算出售,被卧底官员逮个正着,最后处于350加元罚款。
卑诗保育服务处(BC Conservation Officer Service,BCCOS)周一发出声明,指斯库布伦(Monica Skublen)上周承认触犯《野生动物法》(BC Wildlife Act),非法拥有活的野生动物。
2022年4月,保育服务处的热线电话“报告所有偷猎者和污染者”接到举报,称发现有人在网上打广告出售西部彩龟(Western Painted Turtle)。
据Castanet News报道,这则出售广告被放在分类广告上,上面写着“米开朗基罗——这只水龟等待出售给好人家”,要价是250加元。
报道说,一名保育官员“卧底”扮成乌龟买家,并安排在当地PetSmart的停车场与对方见面交易。
那次见面中,在这名卧底为这只乌龟付了200加元,卖家Skublen和她的丈夫其后被告知他们已被捕。
保育处说,这只乌龟现已被带到甘碌(Kamloops)的卑诗野生动物园里。
据BCCOS的说法,这对夫妇将这只乌龟当作宠物养了大约9年。
服务处在声明中指,西部彩龟是卑诗省唯一的本地淡水龟,被认为是受威胁的物种或受关注的物种,“这意味着将其从野外移除会对种群造成毁灭性的影响”。
声明写道,“每年,COS都会遇到将野生动物带回家的人。这些行为往往以无法将动物放回野外而告终。从野外带走动物,可能会导致它在圈养中过着不自然的生活,或者该动物可能会因行动而意外死亡。”
根据《野生动物法》,拥有野生动物的最高刑罚为100,000加元,初犯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
检控方要求对该案处以500加元的罚款,Skublen早早认罪。
辩方称Skublen很喜欢这只乌龟并照顾得很好,并辩称,她不知道乌龟“处于危险之中”。
法官最终裁定罚款350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