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通报被查的山东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高杰已于近日受审。
庭审现场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
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11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高杰受贿一案。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高杰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22年5月,被告人高杰利用担任威海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日照市岚山区委书记,日照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部长,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使用权获取、案件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人民币1913.7184万元。
消息称,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高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高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理。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高杰,男,汉族,1963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日照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秘书长、宣传部部长等职。
2020年1月,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时任日照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的高杰拟任设区市正厅级领导职务。同年6月,高杰当选为日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2年8月,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高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3个月后,高杰被通报“双开”,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腾退周转住房;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执法活动;与商人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