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例將有助在民事法院作出裁決後,省民更易取回他們應有的金錢。
擬定的金錢判決執行法將會簡化人們透過法院或審裁處,例如:住宅租務處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或民事調解審裁處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 等取回欠款的程序。同時,新法例更可減省人們在過程中可能需要多次向法院提出申請的需要。
律政廳長利莎瑪 (Niki Sharma) 說:「當法院或審裁處作出對你有利的裁決時,你理應能適時取回欠款。然而,我們知道有很多人,包括租客和業主,在取回欠款的過程中往往會面對不少困難,並耗費時間和大量的金錢。這項新法例將可減輕債權人在過程中的負擔,以及確保他們能夠早日取回他們的金錢。」
現時,若被勒令還款的人未有自動遵守判決時,原本獲判勝訴的當事人要取回金錢,便要就不同的方法逐一向法院提出申請。討回欠款的途徑包括:扣發工資、扣押銀行賬戶中的存款、沒收並出售個人物品,以及取得其個人物業的留置權。目前,若要求扣發欠債人的工資,債權人需要每兩周向法院提出新的申請,導致他們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根據新法例,僱主將會收到一份通知,要求扣發欠債人一定比例的工資,而扣發工資比例將會無限期有效。
2022 年,住宅租務處為業主和租客作出了約4,800項金錢判決,超於2021年的約4,100 項。然而,根據透過法院嘗試追討欠款的人士所反映意見顯示,許多人未有遵照判決歸還欠款。同時,由於追討過程複雜,不少人在取回全數款項之前已經退卻和放棄。
房屋廳長柯議倫 (Ravi Kahlon) 說:「我們經常聽到的是,即使住宅租務處完成判決,勝訴人亦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數年之後才能取回欠款。透過簡化追討欠款流程,債權人將可更快地取回款項,讓雙方能夠回到他們的正常生活。」
根據擬定的新法例,債權人只須在一個可公開搜尋的公共登記處網站登記一次,便可根據錢債判決爭取對方支付欠款。此舉將可避免勝訴人需要多次向法院申請追討欠款。法庭的判決令將會自動上載至登記處並加以執行,而不再需要首先向法院登記。
該個登記處將會作為一個一站式的資訊網站,提供有關過去錢債判決的資料,包括現時欠款數額和商業留置權。
此外,舊法例未有明確處理的某些類型物業,現在亦可能會被充公,例如:農地和聯名物業。
新立法還會確保在錢債追討過程中,雙方均會獲得公平對待。法例包括一些新保障措施,以確保欠款人和他們的受撫養者能夠維持基本的生活水平。這包括擴大豁免扣押物品清單,並進一步說明相關細節,以及豁免金額能夠因應通脹而更易作出調整。
新立法是根據加拿大統一法律會議 (Uniform Law Conference of Canada) 及卑詩法律研究所 (British Columbia Law Institute) 所提出的建議而制定。新法例將會更新和取代現行《法院命令執行法》(Court Order Enforcement Act) 的大部分內容。
速覽:
‧ 阿省和薩省已經制定了類似的法例。
‧ 實施新法例將有助整個加西地區相關組織運作更加一致。
‧ 該法案可望於2025年獲通過和實施。
了解更多:
查看卑詩法律研究所有關錢債判決統一民事執行法 (Uniform Civil Enforcement of Money Judgements Act) 的報告內容,請瀏覽:https://www.bcli.org/publication/37-report-uniform-civil-enforcement-money-judgments-act/